一個類似 政策買票 的方案,民進黨不能,國民黨卻違法亂紀,任意揮霍,令人痛心。  

國民黨立委吳育昇曾警告內政部長廖了以,馬英九總統「非常強調依法行政」,但近貧方案沒有法源,「只要有人去告,你們完全站不住腳。」

吳育昇要求內政部應找到法源依據,重新建立發放標準,否則爭議永遠無解。吳育昇說:「到時候引起的政治風暴,你(廖了以)首當其衝,還影響整個內閣。」

立院內政委員會昨天審查內政部預算,藍綠立委對近貧方案補助對象的爭議砲聲隆隆。民進黨立委邱議瑩痛批近貧方案沒有法源,內政部花兩百多億元「做非法的事」,「又告訴人家,你領到了,(若不適格)我們可以追回」,這完全都是在非法狀況下,「這是什麼國家社會。」

邱議瑩痛批,近貧方案是垃圾方案,真正要照顧的人照顧不到。她說,據九如鄉公所接到通知單,居然有鄉民代表可以領近貧補助,村里長更有一百廿五人中選。民進黨立委余天、陳節如、黃淑英也對近貧方案補助不當強烈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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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內政部直接篩選的近貧對象,不盡吻合補助條件。從事齒模的高俊義說「我的收入尚可,願讓給更有需要的人,」其餘兩人異口同聲表達同樣態度,村長蕭明利認為,近貧對象篩選標準大有問題。

行政院推出「近貧補助」計畫,桃園縣符合資格者已有半數約一萬一千多人提出申請,不過,縣府也發現,有二百多名退伍軍人遞出申請單,縣府拜託鄉鎮市公所家訪,以免不符資格者也拿到政府補助,有失公允。

社會處長張錦麗表示,因為「近貧補助」是電腦篩選的,所以難免會有老師、軍職、公務員人員的配偶也被列為補助對象,但內政部已行文,要求道德勸說,請這些家庭不要提出申請,即使申請也會被剔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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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籍立委楊麗環等人今天認為,近貧補助只是救急措施,根本之道是在修改「社會救助法」;近期將提案修法,將補助標準最低生活費計算方式由「消費支出」修改為「可支配所得」。

楊麗環晚間受訪表示,近貧補助只是救急措施,且缺乏法源依據,根本解決方法是修改現行的「社會救助法」。她指出,現行「社會救助法」規定,低收入戶界定標準是指每人每月生活費在最低生活費以下,最低生活費則是參照中央主計機關公布當地區最近一年平均每人消費支出百分之六十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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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推動「近貧專案」,台北市初估有一萬二千六百四十九人符合資格,其中卻有三千九百六十三名、超過三成的民眾,因里幹事找不到人,根本不知自己「雀屏中選」具備申請資格

台北市政府社會局昨天表示,無法送達主要原因可能是民眾在外地工作、戶籍與居住地不符,若是民眾未來發現想要補申請,社會局會協助收件再向內政部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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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電腦選出近貧補助方案不切實際,花蓮縣玉里鎮選出428個補助對象,只有100人申請,瑞穗鄉選出240個,只有50人申請,申辦率分別只有212成,比較全縣平均值的42,可說低到可以,顯鄉下人好面子、不願貪政府公庫便宜大有人在

承辦人員說,經政府電腦核列的近貧人員為何沒有申領?他們不清楚。但名單中有教師、村里長,也有瓦斯行老闆、農會臨時人員。這些人有的打電話到鄉鎮公所,明確表示他們不需要補助。

也有人被列近貧名單,引發鄰居議論:「唉喲!他們那麼有錢,妻子在農會上班還領近貧津貼?」在這種閒言閒語下,承辦人員猜測,被核定人有心裡壓力,就是能領也不敢領。

馬政府治國無方,讓民眾大感失望,民眾滿意度大幅跌落。劉內閣表現不好,不僅反對黨批評,執政黨立委也要求換閣員。甚至,建議更換閣揆。沒想到,行政院秘書長薛香川在立院答詢時,對內閣的評價高得離譜,居然說:「神仙來都不會做得比現在好」。

最近的「近貧補助」方案,根本是荒腔走板的施政,還能往自己臉上貼金、自比神仙?月領四萬五千元的村里長、生意很好的攤販老闆、軍人配偶、中小學教師都成了補助對象;屏東有鄉民代表,也收到近貧補助通知,夠離譜吧!內政部敢胡亂發給,但有民眾卻不敢領取,怕被親友笑掉大牙。相反的,有些民眾生計清貧,又符合資格,卻等不到通知單,向鄉鎮市公所抱怨連連。

綠營立委撻伐內政部「垃圾方案」,藍營立委也看不下去,馬系立委吳育昇痛批內政部,「把馬總統的美意變成政府無能」。內閣有「這樣的無能」,還說「神仙來都不會做得比現在好」,太狂妄了!經濟衰敗、民生困苦,高官還大言不慚,徒增民眾反感而已,「這樣的內閣,神仙也難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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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強調要「依法行政」,但是內政部推出的近貧方案,卻背道而馳。誠如馬系立委吳育昇所擔心的,屆時引發政治風暴可能會影響整個內閣,內政部不宜一意孤行。

大法官釋字第四四三號寫非常清楚,「關於給付行政措施,倘涉及公共利益之重大事項者,應有法律或法律授權之命令依據為必要,乃屬當然。」近貧方案預定要花兩百六十九億元,補助給四十多萬人,這屬重大事項,必須要法源依據,無庸置疑。

想想看,當年扁當選總統要兌現三三三方案,發放每月三千元的敬老津貼,預算送到立院,國會占多數的藍軍  以缺乏法源為由擋住,硬是要老人津貼暫行條例通過,有法源後才准發放。現在馬總統又口口聲聲要「依法行政」,內政部端出沒有法源依據的近貧方案,豈不自打嘴巴,這是幫馬,還是害馬?

物價飆漲全民受衝擊,劉內閣要發一年的工作所得補助來苦民所苦,,但一定要依法行政,一定要有法源依據或法律授權,不然內政部又憑那條法律或法律授權,把近貧線劃在年薪卅萬元,卅萬元以上就不補助?又根據那條法律或法律授權把低收入戶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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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調查近貧補助對象資格,發現受補助的四千六百九十七人中,有三百九十二人不合格,不合格比率近一成,顯現制度有待修改。市府已將此結果向內政部反映,望能修改補助資格條件及自行申請方式,幫助確實需要照顧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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